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公告「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」
說 明:
一、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本(109)年4月9日國健社字第1090200522號函及本年4月10日國健社字第1090200599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鈣、碘、維生素D及碳水化合物修訂內容公告於該署網站之「均衡飲食」專區(網址:https://www.hpa.gov.tw/Pages/Detail.aspx?nodeid=4194&pid=12285),歡迎下載參考並運用於學校健康飲食宣導及膳食供應相關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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